各基层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京教工发[2013]9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各基层工会认真学习贯彻,按照教职工小家自查验收标准进行自查。
各基层工会要按照“维权要到位、服务要做实、发展要全面”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以“会家合一”的形式全面推进教职工之家的实体化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将教职工之家建设成维护合法权益、服务职工发展、丰富文化生活的平台。
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标准: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建设职工小家自查验收标准(试行)”和校基层工会“加强和创新教职工之家建设自查标准(加分项)”进行自查、打分。
2、时间安排:2013年9月23日——27日自查。
3、2013年10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含自查报表)报校工会组织部。
附:1.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职工之家建设的通知》
2.北京市教育系统建设职工小家自查验收标准(试行)
3. 北京理工大学基层工会“加强和创新教职工之家建设自查标准(加分项)”
校工会
二Ο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