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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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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的通知

教代会各代表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教代会代表常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工字[2009]8号)要求,现就评选2013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填写优秀代表推荐表。

一、优秀代表评选依据

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在大会开会及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表现突出的可评选为2013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

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1、巡视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对日常教学科研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提案等方式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反映。

2、监督提案落实。了解、监督提案处理、落实和反馈情况。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真诚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愿望和教职工疾苦,努力做困难教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督促解决人”。

4、参与评议领导干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参与评议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监督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5、开展调研工作。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

二、优秀代表评选名额

原则上按各代表团人数的5%向上取整数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代表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代表团宇航学院)1人 

第二代表团机电学院)1人 

第三代表团机械与车辆学院)2人 

第四代表团光电学院)1

第五代表团(信息与电子学院)1

第六代表团自动化学院)1人

第七代表团计算机学院)1

第八代表团(软件学院)1

第九代表团材料学院)1

第十代表团化工与环境学院)1

第十一代表团生命学院)1

第十二代表团(物理学院)1人

第十三代表团(化学学院)1人 

第十四代表团(数学学院)1人                        

第十五代表团管理与经济学院)1

第十六代表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教育研究院、法学院)1人

第十七代表团(设计艺术学院、体育部)1

第十八代表团(外国语学院)1

第十九代表团基础教育学院、良乡校区管理处)1

第二十代表团图书馆)1

第二十一代表团机关单位)3人

第二十二代表团产业单位)1

第二十三代表团后勤集团)2

第二十四代表团(继续教育学院、珠海学院、秦皇岛分校、校医院、离退休工作处)1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代表团将评选推荐表于2014年2月27日下午下班前报校工组织部。联系人:曲莉英   电话:68913432  

 

附: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推荐表

 

北京理工大学第七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

                           北京理工大学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