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各代表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教代会代表常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工字[2009]8号)要求,现就评选2010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代表团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并填写优秀代表推荐表。
一、优秀代表评选依据
2010年以来,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在大会开会及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表现优秀者可以推荐为2010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
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1、巡视日常教学科研活动。对日常教学科研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提案等方式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反映。
2、监督提案落实。了解、监督提案处理、落实和反馈情况。
3、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真诚倾听教职工呼声,反映教职工愿望和教职工疾苦,努力做困难教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督促解决人”。
4、参与评议领导干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参与评议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监督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5、开展调研工作。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工作。
二、优秀代表评选名额
原则上按各代表团总数的5%向上取整数进行评选推荐。优秀代表评选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代表团 (宇航学院)1人
第二代表团 (机电学院)1人
第三代表团 (机械与车辆学院)2人
第四代表团 (光电学院)1人
第五代表团 (信息与电子学院)1人
第六代表团 (自动化学院)1人
第七代表团 (计算机学院)1人
第八代表团 (软件学院)1人
第九代表团 (材料学院)1人
第十代表团 (化工与环境学院)1人
第十一代表团 (生命学院)1人
第十二代表团 (理学院)1人
第十三代表团 (管理与经济学院)1人
第十四代表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艺教中心、法学院)1人
第十五代表团 (外国语学院)1人
第十六代表团 (设计艺术学院、体育部)1人
第十七代表团 (基础教育学院、良乡校区管理处、良乡基建办公室)1人
第十八代表团 (图书馆)1人
第十九代表团 (机关单位)2人
第二十代表团 (产业单位)1人
第二十一代表团(后勤集团)2人
第二十二代表团(继续教育学院、珠海学院、秦皇岛分校、校医院、离退休工作处)1人
三、工作要求
请各代表团将本单位评选推荐情况于2011年3月4日下午4:00前报校工组织部。联系人:曲莉英 电话:68913432 邮箱:bitqly@bit.edu.cn
附: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度优秀教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推荐表
北京理工大学第七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
(代章)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评选 优秀 教代会 工会 代表 通知
抄报:北京市教育工会
抄送: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教代会、工会专兼职副主席,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工会常委
抄发: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代会各代表团,各基层工会,校工会各部门
北京理工大学工会
2011年2月25日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