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退还购房定金的通知
2013年01月02日 12:00 来源:gh阅读次数:
各基层工会:
经校团购良乡“熙悦.睿府”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由校财务处为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办理退还购房定金。
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基层工会收齐本单位购房人员定金交款收据,在下发名单上填写收据编号(ExceL表)并加盖本单位工会印章,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收集和盖章,于2013年1月7日前报送校工会,由校工会统一报校财务处将定金直接转入个人工资账户(工商银行)。下发名单仅做参考,表中如有遗漏,请按表中内容填写或修改。
2、本次办理退还购房定金的范围是:事业编制在岗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其他人员因还未选房,退还购房定金时间另行安排。
3、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个人如丢失定金交款收据,请另报名单,待财务处进行对账后,另行安排退款时间。
备注:退还定金名单发到各基层工会负责人信箱。
校团购良乡“熙悦.睿府”住房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一月二日